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593440027/2017-001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综合,通知,公告
  • 文号:牟惠办〔2017〕95号
  • 成文日期:2017-10-25
  • 发布日期:2017-10-25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深入实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着力培育国家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依规依纪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17年中牟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的通知》部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把中牟早日建成“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都市型田园城市、为广惠街街道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贡献力量。

    二、学习内容

    《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内容。

    三、学习考试对象及考试时间

    学习考试对象:街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等共计67人。

    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四、学习及考试形式

    (一)领取学习资料。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编印的《2017年度郑州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学习资料》,分发给应试人员,认真备考。

    (二)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以网上答题的形式进行。参考人员进入郑州市学法用法网络学院网站(www.zzxfyf.gov.cn)登记注册,进入答题系统进行答题。

    (三)参考人员答题。系统随机抽取题库中的20道题,其中单选题5道,判断题10道,多选题5道,共计100分,答题时间40分钟。

    (四)考试得分。答题完毕后,平台将立即显示参考人员的得分、对错情况和标准答案。每位参考人员仅有一次答题机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学习培训,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使每一位应试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奖惩的依据,作为2017年度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抓好结合,相互促进

    要把此项考试活动与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形式、拓宽学法渠道

    在日常学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采取易学、易懂、易记的学法形式,增强工作人员的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时效性,从而促进学法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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