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公证处:“公证+调解”化解纠纷无反复

索 引 号:005283601/2017-0009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公证+调解”,化解纠纷,无反复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27发布日期:2017-10-27
体    裁生效日期:2017-10-18废止日期
上街公证处:“公证+调解”化解纠纷无反复

上街区司法局开展“ 法律服务促和谐 公证 民调”系列活动。

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将公证引入调解程序。从基层司法所受理纠纷时起,公证机关便开始参与,确保调解在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进行。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承办公证员出具公证书,为当事人节省了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的时间,也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因丈夫王先生去世后未留下遗嘱,与公婆存在遗产继承分歧,张女士与公婆来到了济源路司法所的个人调解室,要求民调员介入调解。

民调员热情接待,了解情况后,积极联合上街公证处的公证员对一家人进行了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一波三折,经过一番努力,终于促成几位继承人握手言和,并办理了继承权公证。

截止目前,上街公证处共参与调解公证赔偿纠纷、家庭财产纠纷20余件,且公证后无一反复。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