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285/2017-003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信委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30 | 发布日期:2017-10-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解决我区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区工信委积极响应市政府政策,为委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办理大病医保工作。现有36家集体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无力为职工办理职工医保。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为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办理大病医保。
根据文件要求,凡符合40、50人员的退休职工,困难企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均可以进行申报。由于委属企业大都是停产半停产企业,有的企业靠租赁维持经营,有的企业无资产、无厂房、无办公地点。由于条件有限,企业员工离岗时间较长,造成职工档案管理很不规范,甚至出现部分资料丢失的现象,给申报工作带来困难。员工档案缺乏的连续性导致很多职工不能申报,这些职工在企业辛苦工作一辈子,却因为档案原因不能参保,情绪很不稳定。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及时联系企业负责人,尽可能查找关于职工在企业的一切档案资料,并积极和上级医保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此项工作的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区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问题,不仅解决了困难、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难题,还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满足了破产、困难企业参保者参加医疗保险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