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7-001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30 | 发布日期:2017-10-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改善空气质量,贯彻落实《登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严厉查处货车超标行为实施方案》,登封市环保局会同公安、交运、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我市辖区划定的卡点对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抽检。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监测仪器对重型柴油车进行现场尾气排放检测,检测合格车辆予以放行,对于检测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车辆所属单位(车主)限期整改。
自10月13日至29日共检查重型柴油车285辆,其中1辆尾气超标,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超标车辆处5000元罚款,并按规定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