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郑州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6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30发布日期:2017-10-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铁十局郑州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铁十局郑州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十局郑州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十局郑州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护航路南侧、华夏大道西侧

2.3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2613.7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红线范围内总体设计及其后期服务

2.5设计周期:具备设计条件后,20日内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含)以上职称并具有本单位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业绩;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业绩;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响应该要求,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响应该要求,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6其它要求:项目主要专业设计人员(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具有国家一级注册资格证并注册于投标人企业,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设方案补偿费用;

3.9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得重复且提供项目的合同);信誉证明材料;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主要专业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社会保险证明;以上证件需验证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不提供证件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6.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郑州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二街东、郑港四路北郑报润园8号楼1单元5层501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86520659

招标代理: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东塔九楼

联 系 人: 宗女士

电    话:0371-6887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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