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10日至9月12日,对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016年韩寺镇郭辛庄村节水灌溉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中牟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位于邱堂村、崔庵村等12个村庄。主要施工内容:建筑工程(洗井、井台维护、控制室维修、输电线路、低压输水管道的铺设、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出水口护砌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潜水泵及电缆、维修井盘、维修泵管、安装射频IC卡控制系统等),基层服务体系维修设备购置(小型挖掘机、照相机、水准仪、手持GPS、机动三轮车等),临时工程。合同价2027538.92元。
(二)中牟县2016年韩寺镇郭辛庄村节水灌溉项目位于韩寺镇郭辛庄村,主要施工内容:田间低压输水管道土方开挖、回填、埋设及安装相关管件等,护井、井台维护、控制室、出水口护砌,浇筑混凝土镇墩,安装射频IC卡控制系统及临时工程等。合同价938192.73元。
以上2个项目建设单位: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河南省牟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开封市兴水工程咨询监理中心。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一)中牟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结算价为1859573.03元。
(二)中牟县2016年韩寺镇郭辛庄村节水灌溉项目结算价为938843.13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建达咨字〔2017〕第116号、第118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 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016年韩寺镇郭辛庄村节水灌溉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47079.40元,其中: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送审结算价1860653.03元,审定1859573.03元,审减1080元;2016年韩寺镇郭辛庄村节水灌溉项目送审结算价984842.53元,审定938843.13元,审减45999.40元。
违反了《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2007)》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