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寺镇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95274/2017-002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公告,通知公告
  • 文号:韩政〔2017〕106号
  • 成文日期:2017-10-24
  • 发布日期:2017-10-31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韩寺镇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站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深入实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着力培育我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依规依纪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现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全镇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努力建设“法治韩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学习考试内容

    《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内容。

    三、学习考试对象及考试时间

    学习考试对象:全镇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中层干部)。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5日—12月20日。

    四、学习及考试形式

    (一)编印学习资料。为便于学习,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了《2017年度郑州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学习资料》,考试内容在学习资料之内。学习资料请到公共邮箱(账号:13803890279@163.com,密码:dzb62303777)下载。

    (二)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以网上答题的形式进行。参考人员者请登录郑州市学法用法网络学院网站(http://www.zzxfyf.gov.cn),参考者在答题前首先要登记注册,在注册栏填入姓名、单位、职级(11月初可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输入姓名、单位即可点击登录进入“2017年度郑州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进行答题。

    (三)参考人员答题。系统将随机抽取题库中20道题,其中,单选题5道,每题5分;判断题10道,每题5分;多选题5道,每题5分,共计100分,答题时间40分钟。

    (四)考试得分。答题完毕后,平台将立即显示参考人员的得分、对错情况和标准答案。每位参考人员仅有一次答题机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站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强化学习培训,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使每一个应试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考试结束后,党政办将对各站所参考人数、考试成绩进行上报。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奖惩的依据,以及2017年度全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抓好结合,相互促进。各站所要把考试活动与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依法行政示范站所”创建活动等相结合,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各站所要在日常学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采取易学、易懂、易记的学法形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积极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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