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9254/2017-001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扶贫办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脱贫组〔2017〕25号 | 成文日期:2017-10-31 | 发布日期:2017-11-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郑州市脱贫攻坚11月份督查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10月17日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督查巡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1月1日—11月5日为第一阶段,对各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11月7日—9日为第二阶段,对市直相关单位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具体督查巡查实施方案附后,特此通知。
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31日
郑州市脱贫攻坚11月份督查巡查县(市、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0月17日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各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巡查范围
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航空港区。
二、时间安排
督查巡查时间,自11月1日至11月5日。11月1日上午对督查巡查组开展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作。11月7日前上报督查巡查报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听取督查巡查情况汇报。
三、参加人员
(一)市脱贫攻坚三个督查巡查组30人。
(二)市扶贫办抽调9人(3名副县级领导、6名联络员)。
所有人员分成6组,每组约7人,负责一个县(市、区)督查巡查。
四、督查巡查内容
(一)贫困村贫困户帮扶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1、贫困户帮扶计划重点督查帮扶计划制定的精准度和帮扶计划落实率。
帮扶计划精准度=帮扶计划合格条数/“N 2”条数×100%。帮扶计划条数≥“N 2”为合格,少于几条即为几条不合格;帮扶计划制定与致贫原因吻合为合格,不对照即为不合格;帮扶计划制定的可操作可落实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帮扶计划落实率=已落实条数/帮扶计划总条数×100%。帮扶计划落实标准为:转移支付补贴类和政策补贴类措施以拿到补贴资金为准(含产业项目补贴资金),培训类措施以取得国家承认培训证书为准、就业类措施以拿到工资为准,工程建设类以工程开工(基础工程完工)为准,搬迁类措施以交房贫困户拿到钥匙为准(2017年搬迁项目以项目开工为准)。
2、贫困村帮扶计划重点督查帮扶计划落实率。帮扶计划落实率=已落实条数/帮扶计划总条数×100%。落实标准参照贫困户帮扶计划落实标准。同时督查以下内容:一是看是否按照因病、因残、因学、缺技能、缺就业门路等致贫原因,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归类汇总。二是看是否按照“转、扶、搬、保、救”等五项脱贫措施,分别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归类施策。三是贫困村的七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九个方面达标情况。四是对涉及抽查村2017年度专项扶贫项目的开工、进度、竣工情况进行逐项督查。
各督查组要进村入户认真调查填写《到户措施落实率与帮扶满意度调查表》(附件1)和《到村督查巡查调查表》(附件2),并进行汇总。其中《到户措施落实率与帮扶满意度调查表》须由贫困户签字。每检查一个县(市、区),须填写《县(市、区)“N 2”帮扶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4)。被督巡县(市、区)应向督查组每人提供一份当地帮扶政策内容清单,为入户调查走访提供参照。
(二)29个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缺项的村缺项建设情况
对29个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缺项的村,逐一实地督查巡查。对每个村认真填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缺项村检查表》(附件3),并汇总缺项建设情况,填写《县(市)贫困村基础设施缺项重点村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缺项村名单,见附件10。
(三)专项扶贫项目建设情况
主要督查专项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推进落实措施和简化手续、办理流程等方面情况。重点查阅各县(市、区)提供的专项扶贫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材料,以及专项扶贫项目台账清单中开工、竣工、资金报账、投资完成比例等情况,对照对抽查村专项扶贫项目建设的督查情况,对专项扶贫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资金报账率、投资完成率等进行督巡。
(四)帮扶工作满意度情况
督巡组走访贫困户过程中,要在乡、村、工作队陪同人员回避的情况下,询问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是否满意,并认真填写《到户措施落实率与帮扶满意度调查表》,在《到村督查巡查调查表》中统计汇总该村帮扶工作满意率。
五、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听”即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查”即查阅各级资料;“看”即看抽查村专项扶贫项目建设、缺项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访”即入户调查走访。
本次督查巡查入户走访的重点是未脱贫的23个贫困村和45个贫困发生率高于2%的贫困村,不涉及以上两类村的县(市、区)抽查已脱贫村。抽查村的名单由督巡组和被督巡县(市、区)现场共同随机抽取。每个贫困村随机抽取20户贫困户,其中脱贫户10户,未脱贫户10户,如遇可供抽取的类别户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类别抽取,保持总量不变。此外,29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缺项的重点村,缺项设施建设情况逐村核查。具体安排如下:
登封市抽查6个村,包括2个未脱贫村、4个脱贫村(其中包含2个贫困发生率高于2%的脱贫村);新密市抽查5个村,包括3个未脱贫村,2个脱贫村;荥阳市、中牟县、航空港区抽查5个脱贫村,其中包含3个贫困发生率高于2%的脱贫村;新郑市抽查5个脱贫村。
六、督查巡查结果的运用
(一)总结报告,分析研判
督查巡查结束后,按照“好的做法、存在问题、整改建议”三个部分,规范撰写督查巡查报告,标题为《市督查巡查组对XXX(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报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专题听取对各县(市、区)的督查巡查情况汇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下发书面处理意见。
(二)反馈问题,交办整改
对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巡组应以村为单位及时反馈《郑州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发现问题清单》(附件7),督查巡查结束后汇总发现问题形成督查巡查问题反馈,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各县(市、区)反馈,各县(市、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县级整改报告。
(三)跟踪问效,落实奖惩
要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进行“回头看”,按期完成整改的进行销号备案,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问责。此次督查巡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学习提升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督查巡查工作,把督查巡查作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传导压力、推动工作的过程。参加人员要系统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吃透政策、领会精神、把握要求,提高督查巡查工作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
督查巡查组注意发现和总结被督查巡查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原汁原味汇报问题、原汁原味反馈问题,每督查一个村,要认真填写《郑州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发现问题清单》进行问题反馈。反馈问题不能大而化之、避重就轻,不能“讲面子、兜圈子”。
(三)认真分析研判
督查巡查报告要精准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到村、到户、到人、到事,力戒“有的、一些”等模糊字眼;整改建议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四)严守工作纪律
督查巡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严禁饮酒,严禁接受礼品。各县(市、区)要如实向督巡组提供真实情况,工作汇报、专项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等材料及时发送督巡组邮箱zztpgj@163.com。对弄虚作假、干扰督查巡查的,一经发现,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郑州市脱贫攻坚11月份督查巡查成员单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0月17日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改进作风 狠抓落实 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关于印发〈郑州市第四季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担负脱贫攻坚专项责任的相关市直部门进行督查巡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巡查范围
本次督巡重点是承担脱贫政策制定及落实的行业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交运委、市文广新局、市畜牧局、市国土局、市残联、市金融办、市供电公司等22家单位。
二、时间安排
督查巡查时间,11月1日上午对督查巡查组开展集中培训,7日—9日各督查组分赴各单位开展工作。11月10日前上报督查巡查报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听取督查巡查情况汇报。
三、参加人员
(一)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30人。
(二)市发改委抽调1人参与对承担有产业扶贫任务的市直机关的督查巡查。
(三)市扶贫办抽调3人,担任联络员。
四、督查巡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责任单位政治担当、建立组织、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主要领导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履职尽责情况。
(二)政策制定及完善情况。责任单位根据上级对应部门扶贫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完善我市的行业政策情况,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惠政策制定情况。
(三)工作成效情况。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落实情况
(四)督导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情况。是否经常组织对县(市、区)对口行业部门落实行业政策情况进行督导。
五、督查方式
督查方式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汇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带回)。
(二)查阅相关材料。
(三)必要时抽查县(市、区)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六、督查巡查结果的运用
(一)总结报告,分析研判。督查巡查结束后,按照“好的做法、存在问题、整改建议”三个部分,规范撰写督查巡查报告,标题为《市督查巡查组对XXX(单位)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报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专题听取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巡查情况汇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二)反馈问题,交办整改。对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并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后向责任单位反馈。具体问题下发《督查巡查问题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三)跟踪问效,落实奖惩。督巡组要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回头看”,按期完成整改的进行销号备案,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问责。此次督查巡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七、有关要求
(一)被督查单位要认真对待这次督查巡查工作,主动与督查巡查组对接,如实汇报所承担任务的推进和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配合好督查巡查组的工作。
(二)督查巡查组注意发现和总结被督查巡查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原汁原味汇报问题、原汁原味反馈问题,认真撰写报告,力戒“有的、一些”等模糊字眼,整改建议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反馈问题不能大而化之、避重就轻,不能“讲面子、兜圈子”,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严守工作纪律,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严禁饮酒,严禁接受礼品。
各单位要如实向督巡组提供真实情况,汇报材料及时发送督巡组邮箱zztpgj@163.com。对弄虚作假、干扰考核的,一经发现,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到户措施落实率与帮扶满意度调查表
2.到村督查巡查调查表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缺项村检查表
4.县(市)区“N 2”帮扶计划落实情况汇总表
5.县(市)基础设施缺项重点村检查情况汇总表
6.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县(市、区)分组情况表
7.郑州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整改问题通知单
8.脱贫攻坚重点村清单(未脱贫村)
9.巩固提升重点村清单(贫困发生率高于或等于2%的村)
10.巩固提升重点村清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有缺项的村)
11.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成员单位分组情况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