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对辖区内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救助氛围。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国家救助政策,公布救助电话,告知居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拨打救助电话或告知当地社居委,形成共同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漏一人。充分发挥办事处、社区、组三级网格救助机制的作用,成立办事处工作人员、志愿者、义工等组成的社会救助队,深入农贸市场、铁路沿线、立交桥下、空置房屋等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联动110、120、城管、卫生、办事处和各社区的救助工作人员,畅通救助渠道,互通信息,各司其职,联动救助,形成合力,切实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