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198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能源,煤炭,通知 | |
文 号:登煤字〔2017〕105号 | 成文日期:2017-11-03 | 发布日期:2017-11-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队)、各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郑煤〔2017〕1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及时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有关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个煤矿企业。
二、按照局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安排,登封局下半年培训专项检查不再单独进行,随郑州市局一并开展,局各监管科室负责本辖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总结报局培训科。
三、各煤炭主体企业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郑州市局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时间节点进行自查,并认真进行整改,自查及整改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各监管科室。
四、局各监管科室要对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煤矿及时进行通报;对教育培训工作弄虚作假、无证上岗等存在重大问题的煤矿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郑煤〔2017〕197号)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