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中牟县牡丹二街(博丰西路-琼花路)道路工程

  • 索引号:416211581/2017-0067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11-03
  • 发布日期:2017-11-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中牟县牡丹二街(博丰西路-琼花路)道路工程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中牟县牡丹二街(博丰西路-琼花路)道路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中牟县牡丹二街(博丰西路-琼花路)道路工程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部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部,为南北走向城市支路,总投资6102.41万元,占地面积59487㎡,道路全长1970.38m,红线宽为25m(3.5米 18米 3.5米),设计车速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等。施工期12个月。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   废气: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合理设置出入口、物料加强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                

    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噪声排放;                      

    固体:建筑垃圾运往市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筑垃圾场地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51450)  






    附件
  • 牡丹二街道路 - 报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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