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7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6 | 发布日期:2017-11-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11-07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燕西路(凤阳路-豫兴大道)等八个项目工程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6】148号等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燕西路(凤阳路-豫兴大道)等八个项目工程监理第一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XCZB23-1702036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4项目规模: 该项目包含燕西路(凤阳路-豫兴大道),红线宽度15米,长度约800米;王庄路(岗王路-豫兴大道),红线宽度15米,长度约400米;安远路(创源环路-前程路),红线宽度25米,长度约284.97米;安宝路(创源环路-前程路),红线宽度25米,长度约285.27米;南岗路跨永盛渠桥,桥面全宽15.7米,桥梁全长约60.84米;康庄路跨永盛渠桥,桥面全宽41.52米,桥梁全长约61.11米;龙阳东路(岗王路-平安大道),红线宽度25米,长度约900米(含跨龙城明渠桥梁工程);永昌路(锦绣路-杨桥东路),红线宽度30米,长度约322.5米(含杨桥干渠桥梁工程);项目详细信息以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为:燕西路、安远路、安宝路工程监理;
第二标为:王庄路、龙阳东路工程监理;
第三标为:永昌路工程监理;
第四标为:康庄路跨永盛渠桥、南岗路跨永盛渠桥工程监理。
注:本次招标只对上述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2.6招标范围: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7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质量监控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无正在监理工程和正在承接的项目,且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自2016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3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提供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2014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须显示项目总监姓名,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计算;
3.4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自2016年7月1日以来为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状态(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法人授权委托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8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4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4.1.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1.7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8网页版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投标人信用信息(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1~4.1.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800/6717161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到,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参加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现场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徐工 郑工
电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98
传真:0371-6397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