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55150453/2017-000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商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7 | 发布日期:2017-11-0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1月6号,为贯彻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按照《郑州市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区商务局对全区的汽车销售企业实地走访,根据行动方案的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没有对价格及“三包”服务内容进行公示等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商务局将切实履行所承担的汽车销售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按照《郑州市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督促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售后服务商严格依法经营;增强消费者汽车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规范汽车销售流通秩序,促进汽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