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72/2017-002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7 | 发布日期:2017-11-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清理查处“十五小”“新五小”和“土小”等企业,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求各村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分类整治,明细责任人、整治期限,对于超过时限拒不自行拆除的企业,将依法强制取缔,目前已取缔15家。
二是加快推进燃煤治理工作。召开散煤治理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再强调,就源头治理及终端治理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严控秸秆燃烧行为。成立“三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巡逻队,落实禁烧巡查值班制度,出动宣传巡查车200台次,建立禁烧督查岗32个,张贴禁烧通告110张,确保了三秋期间无秸秆焚烧行为。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倡导群众主动参与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由工办、环保所、城管中心及食药所等部门联合开展巡查执法,发现露天禁烧、施工扬尘等影响空气质量的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
今年来,共治理扬尘点8个,料场料堆6个,硬化道路5800米,铺设防尘网30余万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1.4万余立方。(张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