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57/2017-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告政〔2017〕195号 | 成文日期:2017-11-07 | 发布日期:2017-11-0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站办、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告成镇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7日
告成镇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国家和省政府决定取消散煤燃烧,在冬季取暖和厨炊方面大力推广“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在全镇范围内,在取暖方面,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积极采用电采暖方式供暖。在厨炊方面,提倡使用天然气或罐装液化气做饭,杜绝用煤取暖、用煤做饭的传统方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告成镇“双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2017年11月底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双替代”改造2438户,告成村、中心社区、贾沟村的双替代覆盖率达到100%完成。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双替代”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告成镇“双替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伟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绍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陈晓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朝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宝伟 党委委员
吴跃伟 副镇长
李银峰 副科级干部
冯书岗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新祯 党委组织员
常志强 派出所所长
马绍辉 工商质监所所长
成员单位:环保中队、电管所、财政所、经济发展办、爱卫办、计生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及告成村、贾沟村、中心社区、王窑村、双庙村两委。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散煤办,李银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迎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双替代”工作的推进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冯书岗 程宝伟
责 任 人:刘德宏 杨红杰 梁怀强 李志红
工作人员:计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经济发展办全体人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全体人员、告成村“两委”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告成村“双替代”工作政策宣传、入户核查、安装、验收、资料归档。
第二工作组:
组 长:宋朝峰 王新祯
责 任 人:张壮峰 王少嵩 王海舰
工作人员:农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组织办全体人员、贾沟村“两委”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贾沟村“双替代”工作政策宣传、入户核查、安装、验收、资料归档。
第三工作组:
组 长:吴跃伟
责 任 人:毛鹏飞 李战营 秦圈 马绍辉 刘明耀
工作人员:爱卫办全体、双庙村“两委”干部、王窑村“两委”干部、工商质检所5人、食品药品管理所2人、
工作职责:负责石淙社区、王窑社区、天中花园社区、双庙中心村、镇区无主楼院、镇区商户等“双替代”工作政策宣传、入户核查、安装、验收、资料归档。
三、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由各“双替代”改造户向村里递交“双替代”设备安装申请书,并同时签订《禁止使用燃煤承诺书》。
(二)由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对已完成上述内容“双替代”改造户开展入户调查,查看是否符合“双替代”改造标准及条件。
(三)符合“双替代”改造标准及条件的居民户,由镇里协调厂家入户安装“双替代”设备,并留存安装前、安装后影像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涉及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本村“双替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双替代”工作的推进及组织实施,并保证“双替代”数据的真实性;镇“双替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双替代”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统筹推进。镇散煤办负责全镇散煤管控工作,负责对“双替代”前期工作做好解释,负责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对接,负责台账建立及信息数据的报送;各工作组成员实行包组、包户、包人,确保“双替代”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冒领、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等违法行为。
(二)例会汇报,排名通报。涉及“双替代”任务的村要按照本辖区“双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实,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各领导小组成员三天一开会、三天一通报、三天一排名。
(三)把握节点,按时完成。11月8日至15日完成入户调查统计工作;11月16日至22日协调厂家入户安装设备,工作组进行验收;11月23日至25日完成资料归档、上报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镇24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双替代”工作相关政策、补贴标准、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双替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镇纪委书记陈晓娜牵头组成由纪委办、党政办、长效办、经济发展办组成的“双替代”工作督导组,对各行政村 “双替代”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瞒报、篡改数据、数据造假等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督查,凡发现“双替代”工作中有违法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四)严格奖惩,失职追责。“双替代”工作任务结束后,对工作扎实、认真、效果明显的工作组及责任人,在全镇通报表扬的同时,评优一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滞后的工作组及责任人在全镇通报批评,评差一次,同时扣除镇机关干部的乡镇补贴,扣除村相关负责人的绩效工资;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由镇纪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双替代”设备资金补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