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实验区召开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提醒告诫会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8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1-07发布日期:2017-11-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航空港实验区召开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提醒告诫会

2017年11月6日下午,航空港实验区经发局、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组织召开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提醒告诫会,航空港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等50多家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价检〔2017〕14号)文件精神,并就贯彻落实郑州市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要积极行动,迅速落实。会议强调,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情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暂停网签服务、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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