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7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7 | 发布日期:2017-11-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11-08 | 废止日期 |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东新区“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采购预算: 130 万元。
4、 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4.1 服务范围主要涉及龙湖、龙子湖、象湖及如意湖运河水域等四湖;魏河故道、杨桥干渠、龙城明渠(退水渠)、昆丽河、如意河等五条河流。
4.2 主要任务是针对每条河流(湖泊),逐一制定河(湖)治理保护具体目标任务,提出河(湖)治理管控措施并制定实施计划安排。
4.3 具体内容: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和《郑州市一河(湖)一策实施办法》(郑河办〔2017〕16号)要求,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项:(1)目的意义;(2)目标任务;(3)技术路线;(4)现状分析与目标制定;(5)重点治理与保护措施;(6)执法监管与保障措施;(7)河(湖)分段目标任务分解与计划安排。
5、工期:20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标段划分:以上内容共计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甲级资格、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
①企业或事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③资质证书;
④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结构证明(须体现出资人情况)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信息(须体现出资人情况,网络打印)等(事业单位不须提供本证明,营业执照注明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或国有独资的企业不需要提供本证明);
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查询记录。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出售。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个标段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9: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采购人定于2017年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在郑东新区金水路与通泰路交叉口北约50米路东圣菲特花园酒店3楼贵宾厅举行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4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371-6717924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86103586
传真:0371—86103586
电邮:2602893914@qq.com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