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8940005/2017-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关 键 词:通知,标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1 | 发布日期:2017-11-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项目建设单位:
接上级人防部门通知(郑人防〔2017〕111号),自2017年11月1日起,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建设单位已经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的项目,人防工程配建标准按已经批准的人防工程面积执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