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滩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9日上午,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万滩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暨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动员会。镇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镇直各单位、各村三主干、执法队全体成员等合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副镇长张瑞丽同志对“两险”的征收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安排。
一、首先,张镇长宣读了2017年万滩镇各村养老保险续费任务数,并讲解了以下相关内容:
1.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调整后我镇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
2、参保缴费满15年并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死亡时,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出申请,政府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在原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200元,调整后丧葬辅助费标准为1200元;
3、基础养老金补贴、丧葬补助费所需资金由政府财政各承担50%;
4、本次的调整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其次,张镇长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十二项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概念;2、参保缴费政策;3、参保范围;4、门诊医疗待遇;5、住院医疗待遇;6、分级诊疗政策;7、大病保险政策;8、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9、“一站式”即时结算;10、重特大疾病一块了保障政策;11、新生儿医疗参保;12、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待遇有哪些提高。
最后,张镇长宣布两险收缴的时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