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8372706/2017-002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水务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13 | 发布日期:2017-11-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0月31日,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7年第二次督导检查总结会。他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改革任务,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水利部领导田学斌、田野、周学文、叶建春,总工程师刘伟平、总规划师汪安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部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建立了十部委联席会议机制、河长制工作月调度机制和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第一次督导检查,有力推进了河长制工作进度。9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次督导检查,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从这次督导检查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和第一次督导检查相比,各地工作进度全面提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在方案出台方面,省级和地市级工作方案已经全部印发实施,较既定目标分别提前5个月和2个多月;95%的县区、92%的乡镇已经印发实施了工作方案,其中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在体系构建方面,各省份均明确了省级总河长和主要河湖省级河长,市县乡级河长基本全部明确,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人数近27万名,其中省级河长330人;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市、县级河长办全部设立,17个省份成立了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等专门机构,保证了河长制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央明确要求建立的6项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出台任务要求的90%,其中有22个省份6项制度全部出台,为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这次督导检查还总结提炼了各地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责任落实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亲自协调部署、巡河调研、督办整改、现场办公,全国省级河长巡河501人次,其中省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巡河94人次,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巡河均在3次以上。在组织体系上,不少地方把河长制延伸到村组街道,建立专职河长办机构,有的地方推出河长 警长 督察长的“三长治河”管理机制,有的地方建立了县级河长 联络员、乡级河长 巡查员、村级河长 保洁员的组织体系,有的地方组建了河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协调联动上,各地着力强化区域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的地方签订跨界河流联合共治协议,有的地方成立多部门组成的河长制作战指挥部,有的地方建立了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河湖管护的合力。各流域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的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任务落实。在目标任务上,各地对六大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有的地方提出了三查(严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违法建设)、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加强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三管(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的要求;有的地方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保洁、保绿,防侵占、防排污工作;有的地方制定了河渠划界、垃圾清运、污水处理、阻水疏浚、违章拆除“五个到位”的目标。在工作举措上,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工作途径、工作载体,有的地方开展“十大清河行动”,有的地方开展“百千万”清河行动,有的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贫困户作为河湖保洁员,有的地方通过实施河长制积极引导产业转型、种植结构调整。在科技创新上,有的地方研究开发集PC端、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有的地方创建河长云作战指挥平台,有的地方搭建智慧河长物联平台系统,实现了河长智慧管水。在长效机制上,一些地方积极推进河长制立法,有的地方建立河长巡查制度,有的地方出台问题清单制度,有的地方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问责,有的地方设立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长表彰。在社会参与上,各地“开门治水”,积极推进河长制进学校、乡村、社区,有的地方建立“当班河长”志愿巡河管理模式,有的地方设立“乡贤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有的地方在工业园区实行企业河长制,有的地方推进河长制工作走进党校课堂和中小学校。督导检查也发现,对照两办《意见》和“四个到位”总体要求,有的地方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方案深度、工作进度、基础工作和技术力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会上,陈雷充分肯定了各督导组的工作成绩,系统总结了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做法、成效和亮点,深入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部署。他指出,党的十九大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现在,中办、国办《意见》印发实施已近一年时间,距离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时间节点要求越来越近。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自觉的担当意识、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要着力抓好整改落实。水利部已经按“一省一单”方式将本次督导检查意见印送各地,部河长办要会同机关各司局,跟踪督促各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流域机构要在今年年底前对包片的省份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情况。二要着力加强跟踪督导。部河长办要准确掌握各地进展,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对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重点督导。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要采取约谈、专项督导等形式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立河长制任务。三要着力推进任务落实。要加强对各地主要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协助地方准确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把河长制六项主要任务逐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可考核、能评价的具体目标。要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各地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河湖面貌逐步改善。四要着力抓好湖长制工作。各有关司局和流域机构要把实施湖长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督促各地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落实湖泊管理单位,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实施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五要着力做好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任务重、时间紧,有关司局、单位和流域机构要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参与评估工作,切实保证评估质量和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评估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和“四个到位”情况,深入剖析各地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六要着力加强基础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全面摸清河湖基本情况,尽快制定河湖名录、“一河一档”,确保河长制覆盖到全部的江河湖泊。着力完善河湖监测监控体系,加强行政区交界断面的监测,为河长制考核提供依据。尽快建立统一的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共享与发布平台,为各级河长决策、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提供有效平台。七要着力推广典型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宣传推广、经验交流,促进各地赶学比超,共同提高。要鼓励、支持各地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帮助基层准确把握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确保河长制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八要着力做好年度总结。要督促指导地方河长办全面梳理一年工作,按时提交年度总结。部河长办要结合开展中期评估,在各地总结的基础上,起草好我部年度工作报告,全面反映一年来全国河长制工作举措、进展和成效,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会上,建管司汇报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二次督导检查总体情况,发展研究中心汇报了调研情况和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情况,各牵头司局汇报了15个组督导检查情况,7个流域机构汇报了督导检查情况及本流域河长制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