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
“8·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8月11日8时56分,位于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的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教学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以下简称8·11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余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43号令)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原区政府于8月15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区教体局、建设路派出所、建设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8·11”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工作。调查组仔细查看了事故现场,调阅了相关资料,并依法询问了相关人员。现已查清了事故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有关单位概况
(一)发包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
1956年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0余亩,48个教学班,140余名教师,中原区公办小学。法定代表人:赵国平;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计划路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102416085140A。
(二)承包单位: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
负责人:朱小顺;企业类型: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经营范围:隶属总公司开展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82200786u(1-1)。
(三)工程概况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教学楼公共厕所整修工程,2015年8月份以公开招标形式交由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工程内容:下水管道改造,铺贴地板砖,清理垃圾等;项目主管:王俊岭;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8月25日;总日历工期天数:15天;工程造价:约9万元。工程按照双方合同要求当年度已按时完工,双方约定工程后期维修依然由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承担。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教学楼公共厕所在使用过程中,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普遍反映厕所异味较大,与学校的优美环境、优质的教学资源不相适应,更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2017年7月中旬,由副校长陈山岭联系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项目主管王俊岭,让其对教学楼厕所进行返工维修,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2017年8月初,王俊岭开始组织人员进入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对教学楼厕所开始维修。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7年8月11日(周五),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教学楼楼下,工人正常施工,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项目主管王俊岭安排完工作后外出办事,杂工张三姓正在向楼上运送沙土,同村表弟毕满宏(非施工人员,已经学校和施工单位证实)打电话找他,让张三姓带他看看病,张三姓告诉毕满宏干活的地方和乘车路线后继续向楼上运送沙土。上午8时40许,毕满宏来到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经门卫询问登记后进入学校,见到张三姓后,毕满宏告诉张三姓说:“我糖尿病越来越严重了,最近有时候会头晕,活也干不成了,你在郑州打工时间比较长,对郑州的情况比较熟悉,带我找一个好一点的医院去看看”。张三姓说:“你稍等一会,我估计一个多小时就把活干完了,我听说附近的郑州市中心医院医疗条件不错,医术很好,等一会带你去看看”。毕满宏答应后在一旁边看张三姓干活边和张三姓聊天,过了一会觉得无聊,就说你先干活吧,这个学校这么大,我在学校里溜达溜达,随便转转,参观参观郑州市的学校。随后,毕满宏在学校院里溜达,张三姓继续在一楼干活。
2017年8月11日8时56分,张三姓在一楼干活时,突然听见一声异响,连忙跑过去查看,见毕满宏躺在一楼绿化带内地面上,不知道什么原因从楼上坠落下来了,张三姓看到事故现场就紧张的晕过去了,约10分钟后醒过来,立即给王俊岭打电话汇报这件事。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教师李勇军发现情况后,马上拨打120、110,同时向学校领导电话报告。约10分钟后,120到达现场,给予心肺复苏术急救,半小时后,毕满宏经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无效死亡。
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项目主管王俊岭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张三姓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毕满宏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共造成1人死亡。毕满宏,男,46岁,河南省淅川县金河镇黑水庵村人,死亡。
(二)经济损失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约70余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察和查阅各方证据、询问相关人员、分析资料,意外失足是毕满宏高处坠落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对假期进出学校人员管控力度欠缺,未杜绝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8·11”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防范措施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1.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应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施工期间接待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各类事故再次发生。要立即在公司内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工地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第二小学要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教学楼、办公用房及运动场地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8·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8·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17年9月26日
附件
“8·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单 位 姓 名
组 长: 区安监局 王新权
副 组 长: 区安监局 席建明
成 员: 区监察局 李 磊
区总工会 王孜龙
区教体局 王旭军
区城建局 王 剑
建设路派出所 董红喜
建设路办事处 赵 峰
邀请单位: 中原区检察院 夏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