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9号)之规定,经研究,拟对韩平勇救落水同事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韩平,男,汉族,1986年4月出生,籍贯:中牟县韩寺镇,中专文化程度,生前系中牟县水务局职工。
主要事迹:2017年11月4日下午15时50分,在贾鲁河管理站工作的韩平听说有人落水后,立即骑电动自行车赶往事发地点,与同事樊川、王思平一起驾驶冲锋舟对落水人员实施救援。由于水情复杂,三人所驾驶的冲锋舟发生侧翻,16时50分,韩平被搜救上岸,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七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中牟县公安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1-62131336
手 机:13592432062(朱国政);13938524891(吕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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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中牟县公安局425房间
邮政编码:451450
中牟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