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92/2018-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上政〔2017〕14号 | 成文日期:2017-11-15 | 发布日期:2017-11-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公共供水区域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5日
郑州市上街区公共供水区域地下水压采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用好丹江水、保护地下水、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3〕49号)、《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3〕30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城区2015-2020)》、《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豫政〔2015〕1号)、《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暂行办法》(豫水政资〔2014〕77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区范围的通知》(豫水政资〔2014〕7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6号)等有关规定。
二、目标任务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替代水源工程和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情况及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情况,计划2016-2020年,上街区地下水压采总量1000万m3,其中浅层水压采200万m3,深层承压水压采800万m3。
三、压采范围和对象
全区公共供水区域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生产企业、居民小区的自备井以及地温空调水源热泵井(统称用水户)等一律停止取用地下水,实施压采封停。
四、压采年度计划
分期分批实施地下水压采封停,到2020年完成地下水压采任务。
(一)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机构组建、资料统计分析、资金筹措及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
(二)2018年6月底前完成洗浴中心地下水井、地温空调水源热泵井的封停和用水单位双水源自备井、取水许可证到期的自备井的压采封停;同时完成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自备井的水源置换和压采工作。
(三)2018年7月-2020年加快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敷设,逐步置换水源,水源置换后15日内封停自备井。
五、压采原则及方法步骤
(一)压采原则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自备井压采封停工作。
2.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洗车行无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到期的自备井、水源热泵井,一律封停。
3.已经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无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到期的自备井全部停止使用,予以封填。供水设备完好、具有良好补源条件的地下水回灌井和城市公共供水水源井按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予以保留;供水设备老化的地下水回灌井拆除供水设备,自备井予以封填。
4.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到达、尚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自备井用户,限时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城市公共供水接通后,限15日内予以封停。
(二)压采方法步骤
1.责令停止取用地下水阶段
(1)根据压采计划,对用水户下达责令停止取用地下水通知书;各用水户接到通知书后15日内必须停止取用地下水。
(2)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尚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水户,为了不影响正常供水,保障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用水户在接到责令停止取用地下水通知书后10日内到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办理申请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手续;区城市公共供水单位须在15日内明确回复接通日期。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水源置换条件的,区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要给予取水户暂不置换的相关证明。用水户要在城市公共供水通水后15日内停止取用地下水。
2.强制执行阶段
在责令停止取用地下水期限过后,对仍未按要求停止取用地下水的自备井单位和使用水源热泵单位下达强制封停决定书。
强制封停决定书规定期限过后,对仍拒不停止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施强制封停。
六、保障措施
(一)宣传发动
通过《上街时讯》、上街电视台、上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地下水压采工作的宣传,公布地下水压采方式、措施和举报电话,对不配合的单位予以曝光。
召开全区有关部门和自备井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地下水压采工作动员会,同时要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地下水压采工作协调会议,明确职责,确保地下水压采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自备井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地下水压采工作,认真做好内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地下水压采工作家喻户晓。
(二)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为保障地下水压采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区地下水压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新伟 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郑焱飚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 毅 区农委主任
成 员:连中午 区财政局非税局副局长
陈文斌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 哲 区农委副主任
郑力军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新华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鲁西祥 区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分管水务工作的副职。
2、办公室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农委,区农委主任刘毅兼任办公室主任。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地下水压采工作。
为便于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压采封停组:区农委分管副主任王哲任组长,成员单位:区文广新局、峡窝镇及各街道办事处。
区农委负责对依法取用地下水的用户进行统计和上报;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达到的区域组织调查摸底,对所有自备井的位置、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将排查情况通知水源置换组开展工作。区文广新局负责做好自备井压采封停的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地下水压采政策、方式、措施和举报电话,对不配合的单位予以曝光。
(2)水源置换组:区城管局副局长陈文斌任组长,成员单位:区自来水公司及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按照压采封停组排查情况进行计划编制、资金预算编制、供水改造、水源置换工作。
(3)强制执行组: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郑力军任组长,成员单位:区农委、城管局及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对不按计划封停或拒绝封停自备井的用水户进行强制执行。
(4)资金保障组:区财政局非税局副局长连中午任组长,成员单位: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自来水公司。
负责水源置换、封停自备井等资金预算审核、资金筹集工作。
(三)资金保障
1.停止取用地下水的自备井单位,从交易水表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间的所有改造资金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承担,交易水表以下改造所需资金由单位承担。
2.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达到,尚未接通城市公共水源的自备井用户,纳入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参照《郑州市2011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郑政明电〔2011〕18号)精神,区财政、镇(办)财政、自来水公司按4:3:3比例承担改造资金。
3.封停自备井所产生的费用由区财政、镇(办)财政平均分担。
4.实施强制封停的自备井单位,进行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强制封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强制单位承担。
5.财政承担的费用,由设计、施工单位核算,区地下水压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