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大气污染防治 | |
文 号:东政〔2017〕215号 | 成文日期:2017-11-15 | 发布日期:2017-11-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东华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背水一战决胜60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7年11月15日
东华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背水一战决胜60天行动方案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事”实施的终极考核年,全面完成上级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是我们必须守住的政治底线、发展底线和民生底线,没有余地、没有退路。为全面打赢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战,完成终极考核目标任务,按照我市环境攻坚办部署,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背水一战决胜60天冲刺行动。
一、决胜目标
(一)我市2017年年度日标
目标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 10年均浓度达到96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完成情况:截止11月10日,我市PM2.5年累计浓度57微克/立方米,比目标低6.6%;PM10年累计浓度95微克/立方米,比目标低1.0%;优良天数201天,距目标230天还差29天(距年底目标完成时间还有51天)。
(二)我市秋冬季攻坚目标
目标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完成情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7日,PM2.5累计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重污染天数0天。
二、决胜要求
(一)必须认识终期考核的极端重要性。背水一战决胜60天,全面完成终期考核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二)必须认清形势极其严峻性。不利气象条件和诸多消极因素交织在一起,形势岌岌可危,必须引起高度警觉,深刻认清形势的极其严峻性,端正态度,立即纠偏纠错来转危为安。
(三)必须迅速扭转危险局面。非常时期当行非常之法,通过严肃问责来改进作风和工作方法,促进攻坚措施落实和问题解决,迅速扭转危险局面。
(四)必须真正全力冲刺攻坚。坚持目标导向,真正实现以时保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通过60天的全力冲刺,确保实现全镇防治目标。
(五)必须真正督查处罚追责。强化“一把手”在环境攻坚中的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强化督查,强化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决胜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攻坚措施
建立细化责任工作组,在严格落实《登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登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以下措施。
1.严格实施“限土令”。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镇全面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上级同意后实施。对拒不停工项目,按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向上级申请暂停其在登封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每日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和不定期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
工作组:新型城镇建设工作组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庆成、杨亚菲
2.严格施工工地监管。对未纳入停工的工地,严格落实“7个100%”要求,“三员”全部24小时上岗,严格实施“一票停工”,对“7个100%”有一项落实不到位的,停工整顿一周,未整改到位或新发现“7个100%”落实不到位的,停工整顿半个月。
工作组:建筑施工工作组
责任单位:国土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庆成、杨亚菲
3.强化渣土车管理。对经批准实施土石方作业的工地,优先使用新能源渣土车。严格落实渣土车领导分包制度,规定渣土车清运的时间、地点、路线以及消纳场地,全程进行监管;实行双向登记,当日对所有运输的渣土车辆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台账一式两份。
工作组:道路交通工作组
责任单位:公路站、派出所、交警四中队
责任领导:孙青省
4.强化道路保洁。提高乡道和村道的清扫次数,增加工地周边道路和渣土车行驶道路洒水保洁频次,落实个路段分包责任人,每周通报考核结果,并公布最差的路段,追究路段分包责任人之责。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扩大保洁范围。
工作组:道路交通工作组
责任单位:公路站、派出所、交警四中队
责任领导:孙青省
5.严格落实高排放车辆禁行要求。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对闯禁行违法行为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每周进行曝光。
工作组:道路交通工作组
责任单位:公路站、派出所、交警四中队
责任领导:孙青省
6.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在镇区主要路口设置卡口,每日组织执法人员,全天候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排放超标车辆、不添加使用尿素及其他超标排放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并劝返;对路检路查等发现的超标车辆,要溯源、曝光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测机构、所属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信息。
工作组:道路交通工作组
责任单位:公路站、派出所、交警四中队
责任领导:孙青省
7.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厉查处违反规定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劣质油品、冒黑烟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对全镇所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各类施工项目和工厂物流等企业集中整治,实行“拉网式”执法检查。
工作组:工业企业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
8.强化油品质量监督。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邀请市商务局每月对镇域加油站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普通柴油和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我镇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达到国六标准要求。
工作组:危险化学品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
9.严格实施错峰生产。严格按照《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登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反馈清单和错峰生产要求,督促企业错峰生产,对纳入错峰生产企业实行责任到人,明确驻厂监管人员。对未按要求实施错峰生产停限产措施的企业,除依法依纪对企业实施上限处罚外,对监管负责人予以严肃问责。
工作组:工业企业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
10.严格实施错峰运输。按照《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借峰运输实施方案》要求,错峰运输企业要封存并逐步淘汰企业自有车队中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选择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错峰运输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涉及民生、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工作组:工业企业工作组、道路交通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公路站、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孙青省
1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严格控制煤炭销售源头,严格控制散煤的销售加工,确保完成年度煤炭削减任务。
工作组:煤矿工作组、散煤治理工作组
责任单位:煤炭科、散煤治理办公室、驻矿工作人员
责任领导:岳少宗、孙金超
12.严格控制煤炭质量。对秋冬季燃煤工业企业,加大对煤质监管力度,严禁使用不达标煤炭。
工作组:工业企业工作组、煤矿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煤炭科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孙金超
13.严格落实电代煤、气代煤。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确保完成年度“双替代”任务,确保不反弹。
工作组: 双替代工作组
责任单位:“双替代”办公室
责任领导:岳少宗
14.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发现加工销售高污染燃料、散煤的,要按照上限处罚。
工作组: 双替代工作组、散煤治理工作组
责任单位:散煤治理办公室、“双替代”办公室、环保执法中队、工商质监所
责任领导:岳少宗
15.严查散煤销售。加强对洁净型煤配送网点的监管,确保按要求销售洁净型煤。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燃用煤炭的通告》要求,对非法销售型煤和生产、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的,依法从严处罚,取缔非法销售点,没收不合格型煤。
工作组:散煤治理工作组
责任单位:散煤治理办公室、环保执法中队、工商质监所
责任领导:岳少宗
16.强化油烟治理。开展油烟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全镇餐饮油烟治理设施进行集中检查,对油烟净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长期未清洗的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所有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工作组:食品药品工作组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管理所、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范超杰
17.严格控制焚烧污染。加强环卫工人教育,强化网格化管理,以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每天对辖区焚烧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行为。
工作组: 秸秆禁烧工作组
责任单位:农办、网格办、各行政村
责任领导:李庆成、陈建槐
18.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严格执行日会商制度,轻度污染以上天气应增加会商频次。接到登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进行响应,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工作组:工业企业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
19.严格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严格按照《登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要求,按照蓝、黄、橙、红四个级别,明确应急减排清单和减排措施,落实“一企一策”,强化重污染天气督查,确保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达到减排比例,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工作组:工业企业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
20.严格落实“一点一策”管控措施。按照“一点一策”管控措施要求,根据我镇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情况,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工作组:工业企业工作组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执法中队
责任领导:岳少宗
(二)严格实施空气质量日通报周排名月考核制度
每天公布各工作组工作成果,对存在问题的工作组,通报批评,对上级检查出的问题,严厉追究相关工作组负责人之责,对排名位居全市后两位的工作组,其负责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对在全市月考核中不达标的工作组,严厉追究其责任。
(三)强化督查问责
应急管控期间,各工作组人员要全员上岗,每天由领导带队,持续开展“零点夜查”,强化夜间重点时段和扬尘、机动车、工业企业管控等重点工作的督查和问题整改,督查情况在全镇进行通报。
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的工作组,由镇纪委启动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