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2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16 | 发布日期:2017-11-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封土行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郑港环攻坚办〔2017〕11号)文件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封土行动工作,确保把“限土令”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加强对封土行动工作的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封土行动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河办事处封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施工地“限土令”。从2017年11月15日0时起,全办事处辖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一切土石方作业,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把“限土令”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对封土行动工作的督查。办事处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全天24小时专人盯守,不断加大对封土行动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止、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确保封土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