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4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二七区,居民,一封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17 | 发布日期:2017-11-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广大居民朋友们:
建设美丽二七,改善城市环境,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和责任。近年来,二七区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我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这是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更是广大居民朋友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的结果。
由于受特殊地理、气象等条件的影响,冬春季节是我区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使用高污染燃料、露天烧烤等行为,对我区空气质量和广大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公共卫生安全。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11月13日二七区人民政府下发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二七区全域已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二七区辖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主要包括:1、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欢迎广大居民朋友们拨打12369举报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等环境违法行为。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此,区环保局向全区人民倡议: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主动关注身边环境,增强环保意识,使用清洁能源,杜绝燃煤污染。节约能源资源,倡导绿色消费、共享低碳生活,保护辖区环境,我们责无旁贷;改善环境质量,我们任重道远。环境保护不仅是一个口号,一个标语,更是一种意识,一种生活方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天蓝、地绿、水清、河美的生态二七!
二七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