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508X/2018-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水务局 | 关 键 词:指南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0 | 发布日期:2017-11-2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服务,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中牟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公开内容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派驻机构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1)机构职能
(2)领导分工
2.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1)规范性文件
(2)其他文件
3.行政执法
(1)行政许可
(2)行政征收
4.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部门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5.财政预决算
6.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其他
(1)财政预决算
(2)发展规划
(二)公开方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查阅方式。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ngmu.gov.cn)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本《指南》,现场查阅地点:中牟县新县城万胜路515号;同时还采取电子屏幕、新闻媒体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务信息,本机关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中牟县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万胜路515号
邮政编码:45145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62160580
传 真:0371-62160680
电子信箱:zmxswj60580@163.com
(2)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中牟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3)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按有关规定和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并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62160580,传真:62160680,电子邮箱:zmxswj60580@163.com,办公地址:中牟县万胜路515号,邮政编码:45145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