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72/2017-002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0 | 发布日期:2017-1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充分发挥村级民调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民调员业务素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高山镇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利用每月例会集中对19个村的民调员进行系列专题培训,提升调解员调解技能,强化运用法制思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效率。
同时要求人民调解员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发挥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润滑作用,为创建法治和谐高山贡献自己的力量。 (郑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