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466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业务信息/公路建设及养护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 |
文 号:登政办〔2017〕49号 | 成文日期:2017-11-14 | 发布日期:2017-11-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4日
登封市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3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考核标准修订的通知》(豫交文〔2017〕2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消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建养并重、管养结合。建设“四好农村路”,着力从满足连通向提升通行质量及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坚实基础。
三、创建内容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具体创建内容分为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和运营好四大项目。
(一)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1、重点加强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加宽改造,推进县、乡道和通客班车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加强旅游路、县乡道断头路、乡级以上边界路以及其它重要联网路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达到100%,全市县道、乡道、村道的路面铺装率分别达到90%、80%、70%以上。
2、全面完成现有和新增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确保农村公路桥梁运行安全。同时,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20年,全市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3、严格控制技术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应达到技术标准要求。路基压实度、混凝土厚度、混凝土强度指标合格率应达到96%以上,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80%以上,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村道局部路段,在完善相关安全设施,经论证可行后,可适当降低部分技术指标。
4、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强化建设市场行业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梁等结构物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完善体制,规范管理,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把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各级各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重要考核内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管理机构运转正常。市、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定岗定员,明确每一位管理人员职责,管理人员相对稳定,管理机构具有正常办公条件,所有管理机构运转正常比例达100%。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配备台式电脑和打印机,并且内业资料通过电脑填写,统一打印装订。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近三年内业资料填写齐全准确,归档完善。
3、管理体制全面完善。建立县道县管、乡道村道乡管的管理体制,乡道管理机制运转正常有效,村级养护组织普遍建立,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4、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宣传和执法力度。市交通运输局或各乡镇(区、办)要在连接国、省道的农村公路路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应不影响消防、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要加大对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通过农村公路偷运、绕行的超限超载车辆。
5、各乡镇(区、办)要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要达到100%。建立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及时发现、制止损坏农村公路行为,对农村公路实行有效管理。
(三)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护好农村公路
为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我市在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路肩培护大会战,全力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1、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和其它杂物,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无病害,路肩平整顺直,边坡整洁无杂草、无冲沟,边沟畅通无堵塞,路树整齐要刷白,公路两旁无摊点,设施齐全无缺失,红线以内无建筑,做到路宅分家。对各乡镇(区、办)辖区内与县乡公路平交的土路口进行硬化,硬化长度原则上不低于100米,坚决防止土路口道路扬尘污染县乡公路。
2、路肩培护。路肩宽度原则上不少于0.75米,特殊路段路肩宽度原则上不少于0.6米,有条件路段按照“一路、两沟、两行树”的标准模式,采取埋设路界桩、工程措施(挡墙、护坡等),做到边沟渠化、路田分家。
3、公路绿化、美化。按照“高低错落、内外多排、乔灌结合、四季长青”的原则,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公路绿色廊道,提高绿化美化标准。路侧风景优美的区域,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路侧可用地设置停车位、观景台,或利用路侧可用土地,采取设置公路文化、景观石等方式,美化沿线环境。
4、村镇街道排水。以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为抓手,建设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运行机制,着力解决雨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实现排水通畅、形式简洁、易于清理,与周围路面、人行道保持衔接平顺、外观平整。
5、乡村道附属设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到位。防撞护栏、标志、标线、平交道口警示桩、里程碑、百米桩等设施设置齐全。
6、农村公路管护常态化、长效化。各乡(镇)务必完成辖区内全部乡道和20%以上里程有铺装路面村道的路域环境整治、路肩培护工作。任务完成后,要明确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我市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争创全国交通运输一体化县(市)。
1、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加大农村路网改造升级,符合通班车的道路必须开通班线,方便群众出行。在现有城乡客运班车通车率100%的基础上,确保行政村班车通车率100%。城乡客车公司化管理率达到100%,稳步推进公车公营模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需求,实现城乡客运无缝衔接,对一些偏远的山区村落采取隔日班、周末班、节日赶集班等方式,有序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发展。
2、城乡客运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按照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城乡客运所有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率达100%,驾驶人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考核、统一奖惩,服务规范”;所有城乡客运线路实行“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票价、定站点”和“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票价、统一车型”;所有车辆应符合公路客运要求,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沿途各运营线路设置临时停靠点、回车场地。实现城乡客运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
3、城乡客运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建立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着力实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全市投入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正常使用,做到运营信息共享,城乡居民对城乡客运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
4、物流业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发展物流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含货物中转部、货运信息部),物流网点遍布全市17个乡镇(区、办),其中:市区物流门市70家以上,乡镇物流门市30家以上;从业人员达到400人以上,每月货物中转量达到800吨以上。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市政府办、交通运输局、监察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审计局、各乡镇(区、办)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吴建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红霞、吕少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等工作。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推进台账,细化分解任务,加强日常督导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和进度、管养效果和里程、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路肩培护大会战工作,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有序开展,为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奖惩措施。一是落实有功必奖,对按照要求标准完成任务的乡镇,按照省、郑州市标准给予资金奖励,并对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养护资金予以倾斜。二是执行有失必惩,将2017年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路肩培护、养护管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未达到标准或未完成目标的乡镇和单位,将按程序进行问责,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不予倾斜。三是鼓励乡镇(办)争创“示范乡”,在完成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各乡镇(区、办)参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加大辖区公路管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发挥优势、突出特点,争创郑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对创成郑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的乡镇,按照标准给予资金奖补。
附件:1.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乡镇责任表
2.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部门责任表
3.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乡镇创建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