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委托,就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笔记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笔记本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笔记本采购项目
三、公告发出日期:2017年10月30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1月30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倪天林、杨忠明、李秀芹、杨新华、李俊波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博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973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72号5号楼3单元7层701号
品牌及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笔记本电脑 联想:E570 | 7840.00 | 178台 | 1395520.00 |
桌面控制系统 噢易:V5.0 | 356.00 | 5套 | 1780.00 |
合计 | 小写:1397300.00 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825605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121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军
联系电话:0371-659429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七、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