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十九大·劳模工匠带头讲”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699/2017-0026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二七区总工会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1-21发布日期:2017-11-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十九大·劳模工匠带头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会,各管委会工会,各系统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十九大·劳模工匠带头讲”宣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区总工会决定组织劳模代表、优秀工会理论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代表等组成宣讲团,开展“学习宣传十九大·劳模工匠带头讲”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准确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职工群众工作和思想实际、劳模大工匠成长成才创新创造的实际,讲清楚党的十九大的鲜明主题,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讲清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远影响,讲清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讲清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打造“三个二七”、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新城区而努力奋斗,努力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担当重任、增光添彩。

二、宣讲报名

区总工会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劳模宣讲团,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劳模代表、优秀工会理论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代表等参加宣讲团,各单位推荐宣讲团成员人数为1-3名。

三、宣讲时间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开展不同层次的集中宣讲和基层宣讲;第二阶段:2018年全年,根据上级部门相关部署,持续深化常态化宣讲宣传学习贯彻工作。

四、活动要求

本次大宣讲活动按照分层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要求,确保宣讲活动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对广大职工群众实现全覆盖。

1、区总工会组建“学习宣传十九大·劳模工匠带头讲”宣讲团,组织我区宣讲团,赴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工地等职工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巡回宣讲。

2、各单位要积极推荐劳模代表、优秀工会理论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代表等参加宣讲团,并于11月24日上午12:00前将附件《宣讲团报名表》报送至区总工会邮箱。

 

联系人:马颜超  电话:68186045

邮箱:erqizgh11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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