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22/2017-000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1 | 发布日期:2017-11-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场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近日,市民宗委组织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重点宗教场所负责人26余人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市民宗委主任杨凤英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杨凤英同志逐章逐条详细解读了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并对新修订部份作了重点解读。要求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的正确方向,保持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同行;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与会宗教界人士一致认为,此次学习帮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了依法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坚定地树立了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意识,更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化管理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