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142/2017-0015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2 | 发布日期:2017-11-2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11月17日,荥阳市工商质监局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曹女士的投诉,称其11月2日将价值1980元的大衣送到国泰路康洁洗衣店去干洗。在11月16日去领取洗好的衣服时发现大衣的两只袖口洗的不一样,一只袖口被染色。当时曹女士就和洗衣店店员发生了纠纷,并要求店内进行赔偿,洗衣店虽然同意赔偿,但在赔偿金额上双方产生了分歧,洗衣店只同意赔偿200元,而曹女士是花费1980元买的大衣,并且衣服造成损坏不能继续穿着,洗衣店的赔偿不能让曹女士满意。由于最后与洗衣店的协商无果,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受到保障,曹女士来到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十分重视,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处理此事,并对洗衣店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该店证照齐全,属于合法经营,经过调查,曹女士所诉情况属实,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向店家耐心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经过宣传教育及我们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节,店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营者和消费者达成一致,由洗衣店赔偿曹女士现金800元,曹女士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并对投诉中心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