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2 | 发布日期:2017-11-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已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 YZGJZ2017112101;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南区18#地安置区”建设项目位于新港大道、新港十一路。本项目新建22栋20层住宅楼、小区商业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50815.5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7394.29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1784户,90-120平方米1120户,共2904户,商业建筑面积2302.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063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3828.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9779平方米。商业及公共设施用电变压器合计750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居民用电变压器共计10000kVA(要求单电源供电)。正式用电变压器安装容量17500kVA。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
2.6.1自变电站(开闭所)出线处至项目红线(以红线外第一个电缆井(含)为界)处的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力井砌筑、电缆标志桩(铭牌)、通讯部分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自批复的变电站(开闭所)出线处至配电站10KV高压(根据图纸说明)的电缆敷设及电源接驳。(根据现场情况,市政电力排管、电缆井等已建部分不属于电力施工单位施工范围)。
2.6.2配电站内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电气二次部分、配电站内、外部通讯及高压桥架(低压桥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2.6.3配电站内接地系统安装、绝缘胶板敷设、维修工具配备、警示标牌(线)悬挂;不包括配电用房土建部分、消防、通风、配电站内照明系统。
2.6.4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费用自理。负责配电工程的系统调试、组织交工验收,确保正式通电;负责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
2.7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近3年(2014-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变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在投标截止日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同时以项目经理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具有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6 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变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7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8 提供经检察机关查询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结果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9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工作【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近一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类似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等。
上述所有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均须出具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者选择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查询内容加盖公司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565678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三号中华大厦19层1902室
联系人: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0371-63911057
邮 箱:2424823172@qq.com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