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和<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的通知》(豫法政办〔2017〕18号)要求,为了规范全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工作,对我局2015年印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豫旅〔2015〕177号)进行修订,并制定《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和《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
2.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
3.河南省旅游系统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