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256/2017-002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4 | 发布日期:2017-11-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1月23日晚上6时,二七区工商质监局人和路所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与位于辖区芙蓉花园一处单元房中的房屋租赁公司发生纠纷并要求我部门对该公司经营资质进行核查。收到该投诉举报信息后,我所执法人员心系消费者的需求,立刻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经调查,该房屋租赁公司于11月初搬迁至上述地址,持有营业执照但还未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催促其办理地址变更事项。执法人员随后在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前后共计2个多小时。处理完毕后,双方均对我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