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2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4 | 发布日期:2017-11-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清河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在辖区内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现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二级站所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清河办事处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任务,厘清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整合力量,全力救助。办事处整合巡防队、环卫工和各村打更巡逻队伍,全力投入到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去。办事处巡防队在加大辖区治安巡逻的同时,还要全力做好辖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工作,积极配合民政所工作人员做好救助工作;各村环卫工如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报告;各村打更巡逻队伍也要时刻关注流浪乞讨人员;办事处民政所要把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和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是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要始终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建立办事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机制的同时,办事处民政所要把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当成重要工作来抓,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在全办事处辖区内,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现象,使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