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55704589/2017-0013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审批公示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27 | 发布日期:2017-11-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永威置业有限公司永威澜溪庭项目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河南永威置业有限公司永威澜溪庭项目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长青路南、郑新大道西 | 河南永威置业有限公司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50529.99m2,绿地面积15163.80m2。容积率3.49。绿地率30.01%。拟建总建筑面积234163.2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383.92m2,地下建筑面积57779.37m2。地上建筑包括住宅166319.88m2、商业用房2509.55m2、物业及配套设施7554.49m2。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开闭所、门卫室、治安联防站等。
|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和沥青烟气,经采取洒水降 尘、设置围挡、车辆行、易扬尘物料覆盖隔尘布等一系列措施后可以有效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且此类影响周期较短,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过采取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适时洒水、道路硬化、裸露地及物料覆盖、设备机械定期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科学管理等措施后,能够有效抑制施工扬尘的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为汽车尾气,排风机收集的尾气从地面1.0m处排放,排放口尽量设置在绿化带。在保证排风量及排风次数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废气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地面停车场可在停车泊位附近加强绿化,以缓解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及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然后进入南三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废水水质为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排放标准要求,经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贾鲁河。因此,运营期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时应对施工设备噪声需采取消声、降噪等控制措施,以使施工场界噪声达标,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同时,对运输车辆的噪声也要加以控制,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居民生活噪声和项目公建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的所有建筑垃圾,包括土石方,全部利用,施工现场仍应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利用,以防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地面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故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生活垃圾首先由项目内的物业管理部门通过分类收集设施(项目内的垃圾分类存放装置)进行收集、分类、回收,剩余的由环卫部门集中送至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可基本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 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