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我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协调会议,研究讨论长江中路105号1#楼一层商户擅自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安全隐患问题。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负责人、郑州市二七物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负责人、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屋安全科成员、商铺户主、商铺租户参加了会议。中心赵保军副主任主持会议。
协调会议上,物业公司及承租人对长江中路105号1#楼一层装修擅自变动结构的相关情况做了详细介绍。随后,我中心安全科和长江路办事处的同志都发表了自己的处理意见。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赵保军副主任做出以下安排:
(1)商铺租户抓紧时间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同等资质的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证明该处变动是否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2)如有影响,应由与原设计单位同等资质的机构或设计院出恢复图,编写设计方案、施工方案。
(3)物业、办事处、房东和租户互相配合,积极处理,相关文件资料上交我中心安全科备案。
会议最后,赵保军副主任做出总结,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切实跟进落实,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