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自查工作的通知

中牟县科技局、新郑市科技局:

为做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开展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自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中牟农业科技园区、新郑农业科技园区

二、自查内容

园区总体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情况,科技创业服务能力情况,带动产业发展能力情况,综合效益情况,组织管理情况。

三、自查流程

(一)县科技局首先组织自查,撰写《农业科技园区自查报告》。

(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园区《农业科技园区自查报告》进行评议。

1、专家组对园区审查以咨询为主,明晰园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先实地考察,然后召开座谈、讨论会的方式进行。

3、会议上由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汇报时间20分钟,专家咨询、讨论40分钟。

(三)市科技局将自查结果上报省科技厅,以备抽查。

四、其他要求

请各园区于12月8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农业科技园区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jjncc05@163.com。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