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宿舍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1-28发布日期:2017-11-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宿舍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宿舍装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装修面积2692.5平方米,共11层及公共区域地面、墙面、吊顶、灯具、开关、插座、弱电、卫生间洁具及配套设施、门窗更换,厨房卫生间原墙面、地面、顶面拆除等工作;(详见图纸)

2.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宿舍装修项目

2.3 招标编号:YZGJZ2017112701

2.4 项目投资:约30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装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7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间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需是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3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额≧300万元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类似业绩一份,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额≧300万元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类似业绩一份;工程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投标报名的为有效申请人;

3.7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查询内容: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间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可不提供证件原件,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络查询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信用中国”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打印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7)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臧先生

电     话:0371-86198287

地     址:郑港五路与郑港二街交叉口西北角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0   18937823785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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