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49502927/2017-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冯办〔2017〕47号 | 成文日期:2017-11-29 | 发布日期:2017-11-29 |
体 裁:议案 | 生效日期:2017-11-29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冯堂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所办: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冯堂办事处
2017年11月29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92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办〔2017〕166号)精神级有关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新机制。从2018年1月开始,在办事处范围内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等一系列工作,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任务。2018年至2021年,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二、工作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严格遵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操作程序,做到需要公示的必须公示,需要召开会议的必须召开会议,不能为了省事减化程序。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操作,合法合规。
(五)强化责任分级负责。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实验区指导、办事处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办事处在实验区统筹安排部署下,具体组织实施,办事处农办、三资、财政等部门全程参与并负责业务指导。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立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登记备案制度。
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清查范围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资源性资产;清查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清查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在清查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权属界定,并登记造册。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公示后报办事处三资管理中心备案,实行台账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充实人员,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变”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二) 厘清各种人群类别,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各村要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民主协商制定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不清的问题。编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
(三)开展资产折股量化,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对清产核资的村级集体资产进行确权,重点明晰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确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将其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提倡股权不随人口增减而调整的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提取一定比例公积金、公益金,“两金”提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公积金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扩大再生产,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建设与维护、扶贫济困、公共服务、公共福利等支出。
(四)依法落实各项权益,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建立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制定集体资产股权设置、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将集体资产股权的登记、变更、交易等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的办法。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投资经营。
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前,村(组)应报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而后召开成员大会,宣布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等。
(六)强化村级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
召开动员会,在办事处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手段广泛宣传改革政策、任务、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举办办事处、村业务骨干培训班,让广大干群掌握政策、方法,主动推进改革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起较完善的推进机制和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021年6月)
清产核资(2018年-2019年)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分类造册,建立台帐,公示确认。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8年至2021年6月)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由航空港实验区、办事处进行指导,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2021年6月基本完成。
1.成员认定。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编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并报航空港实验区、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股权设置。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出股权设置方案,并张榜公布,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区、办事处要加强监管,确保股权设置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民主决策程序。
3.股权量化。折股量化的股权要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并以户为单位对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和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名册和管理台账,并报航空港实验区、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检查验收(2021年7月至12月)
办事处每年要进行阶段性工作自查,从2021年7月开始进行整体工作自查,在9月底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冯堂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农办,曹小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创新性强,工作量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改革工作有效衔接、落实到位。三资管理中心负责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财政所负责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和财政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权属明晰以及经费保障工作;办事处纪委监察室牵头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和改革过程中违法案件查处;土地所负责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权属明晰工作;农办负责农村集体林业资源权属明晰工作,农村集体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属明晰工作;办事处妇联负责改革中妇女权益的维护工作;派出所负责提供农户户籍身份信息;其它涉及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强化保障力度。
1、经费保障。办事处财政所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部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要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以集体经济合作社为依托,入股到经营主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
2、人员保障。从财政部门抽调1-2人充实办事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在支部书记或负责人亲自领导下,明确1名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的村干部专门负责各类资料整理、汇总、上报。
3、场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办公设备齐全,各项制度上墙;村级要设立专门档案柜,确保村级档案规范齐全。
(四)强化督查调度。办事处督查办根据方案要求适时督查农村集体资产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和推进情况,督查情况按期通报,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度较慢的村,将进行通报问责。
附:冯堂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冯堂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孟智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冉志洁 党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赵景海 党工委副书记
秦合军 纪工委书记
赵峰奎 办事处副主任
冯春玲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晓冬 办事处副主任
曹小省 办事处副主任
李 森 副科级干部
田恒瑞 副科级干部
牛 冰 副科级干部
蒿中亚 副科级干部
成 员:陈志刚 党政办主任
李喜亮 农办主任
贺翠娥 财政所长
谢中杞 三资中心主任
李国杰 纪检监察主任
刘伟霞 民政所长
张 珍 妇联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办,曹小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