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30126167/2017-000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 关 键 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30 | 发布日期:2017-12-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促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现将郑东新区辖区内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017年11月且领取待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见附表
凡对表内公示领取待遇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来电举报,经核实凡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将予以停发。
举报电话
郑东新区社保中心: 0371-67179038
说明:1、已死亡人员、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符合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2、已冒领待遇的人员,请积极退还已冒领的社保资金,不主动退还社保资金的,将暂停其家属或继承人的社保待遇发放,待退还后恢复发放并补发相关待遇。暂停后仍拒不退还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