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57/2017-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告政〔2017〕220号成文日期:2017-12-02发布日期:2017-12-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业、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

现将《告成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日          

 

告成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冲刺30天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陈润儿省长要实行“最严细的管控,最严格的监督,最严肃的问责,最严格的处罚”四项要求和许甘露书记“十条管控措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行动方案。

    一、冲刺目标

(一)2017年年度目标

目标要求:PM10年均浓度达到96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完成情况:截至11月30日,我市PM10年累计浓度96微克/立方米;PM2.5年累计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9%;优良天数219天,距年度目标还差11天。

(二)秋冬季攻坚目标

目标要求:2017年第四季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完成情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PM2.5累计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9%;重污染天数0天,同比下降100%。

(三)12月份目标

完成郑州市攻坚办下达的12月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封土行动”

1. 12月1日起,全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工地,包括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一律停止土石方作业。在“一长三员”的监督下,严格落实覆盖措施,以及封土后的清扫、洒水等工作,切实减少工地内部及周边积尘。对具备断电条件的各类施工项目,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电力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家拉闸,收走令克棒由电力部门暂时集中管理;对不具备断电条件的交通、水利等线性施工工程,要加大巡查暗查力度,确保封土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不落实封土措施、顶风施工的,由村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时限上延长封土15天,同时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处罚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

责任领导:冯书岗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电管所、各行政村

2.凡属于民生、抢险、抢修急需土石方作业的,应向镇政府重新申请,提供民生工程必须施工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环境攻坚办组织市攻坚办督导组、市住建局联合现场核查后,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和郑州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土石方作业。

责任领导:冯书岗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经济发展办、各行政村

3.已经批准施工,但未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顿15天进行限期整改,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直接纳入封土名单。

责任领导:冯书岗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4.经批准同意土石方作业的施工工地,在渣土运输前,应向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上报渣土运输方案,包括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处置场所等,经镇村镇办审核后,报市环境攻坚办,市环境攻坚办组织市住建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辖区政府等单位进行联合会商,会商批准后方可实施渣土运输。

责任领导:冯书岗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交警二中队、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5.实施“封土行动”的施工工地和经批准可以进行土石方作业的施工工地,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台账,明确属地分包领导和监管责任人、镇主管单位分包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每个施工工地属地监管责任人不少于2人,驻工地24小时监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各单位台账后报经济发展办备案。

责任领导:冯书岗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6.施工工地属地监管责任人和镇行业部门督查责任人要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情况强化监管和督查,杜绝使用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劣质油品。

责任领导:冯书岗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二)严格查处违法涉气工业企业

7.镇环保中队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紧盯在线监控数据,12月1日起,发现在线监控数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任一指标出现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至12月31日。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牵头单位: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8.凡被国家、省、市各级督导组新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由经济发展办负责,下达督政单,要求相关部门、各行政村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至12月31日。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9.对纳入治理的无组织排放企业未完成治理的,以及应纳入而未纳入的无组织排放企业、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一律停产。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牵头单位: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10.“散乱污”企业纳入台账的按要求取缔、整治到位,未到位或新发现的一律取缔。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牵头单位:环保中队、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11.    建立应急减排工业企业监管台账,其中蓝色预警四级响应管控企业19家,黄色预警三级响应管控企业19家,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管控企业19家,红色预警一级响应管控企业19家。明确属地分包领导和监管责任人,每家企业属驻厂监管责任人不少于2人,驻厂24小时监管;镇经济发展办和包厂领导督查人员明确到企业,每天督查比例不少于10%。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牵头单位:环保中队  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严格落实涉气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

12.从12月1日起,列入错峰生产的的12家企业中,应停产的10家企业一律实行停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停电;在原有错峰生产基础上,自12月1日至31日,加严碳素、砖瓦窑行业停限产措施,所有砖瓦窑企业一律停产,碳素行业限产企业全部改为停产。

13.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全镇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交警二中、电管所、各行政村

14.镇经济发展办建立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企业监管台账,明确分包领导和监管责任人、镇级行业部门分包领导和督查责任人;每家企业属地监管责任人不少于2人,驻厂24小时监管;每家企业镇级行业部门督查责任人不少于1人,全天候督导;镇经济发展办将台账报市环境攻坚办备案。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交警二中、电管所、各行政村

(四)严禁销售使用劣质散煤

15.从12月1日起,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煤管站、工商质监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交警二中队等部门,开展镇、村(社区)散煤流通集中检查30天专项行动,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和查处,严禁外省、外市劣质煤流入,严禁劣质煤流通。对发现违规运输散煤的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进行处罚;对违规销售散煤的网点、单位,一律取缔,依法从严处罚并查没散煤。对已经完成“双替代”项目、仍违规使用散煤的用户,没收散煤燃烧设施;对发现散煤燃烧大面积反弹、大量住户骗取“双替代”补贴的行政村、社区行政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分片包干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

责任领导:李绍伟、李银峰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煤管站、工商质监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交警二中队,各行政村

16.从12月1日起,煤管站对我镇洁净型煤生产厂家进行驻场监管,驻场人员不得少于2人,24小时监管,重点督查煤质,登记洁净型煤去向、使用人身份证号、车牌号。

责任领导:李银峰

责任单位:煤管站

17.从12月1日起,经济发展办组织对“双替代”用户逐一入户确认、核查、签字,谁入户谁负责,每名村干部原则上入户不能超过50户,12月5日前全部完成入户,确保“双替代”到位,不出现散煤复烧。

责任领导:李绍伟  李银峰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王窑村、双庙村、告成村、贾沟村、天中花园

(五)立即严格管控重点区域

18.对镇区重点区域进行严格管控。

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办和环保中队每小时逐时研判各站点数据变化,及时发布调度指令。

责任领导:李绍伟  韩松涛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

(六)严禁外省、外市劣质油流入

19.坚决取缔黑加油站。

责任领导:晋新民

牵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消巡防队、各行政村

20.坚决查处加油站销售伪劣油品。

责任领导:晋新民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各行政村

21.严厉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严密防范外省、外市劣质油品流入我镇。

责任领导:晋新民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交警二中队,各行政村

(七)严密组织清洁镇区、清洁街道、清洁道路

22.从12月1日起,深入开展镇区积尘清扫和冲洗,每周至少开展1次符合要求的清洁镇区行动。设立一街一巷清扫员,每周组织一次全民大扫除活动,全面清洗公共设施、道路、楼院、场区、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结合大扫除,城市楼顶每周清洁一次,彻底清除楼顶积尘和垃圾。

责任领导:吴跃伟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3.加大道路机械化吸尘、洒水、清洁,及时清扫城区树木树叶落尘等。按照冬季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要求,重点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2次。按照道路保洁分工,爱卫办建立道路保洁台账,明确属地分包领导和保洁责任人、主管领导和督查责任人;督查责任人就近划片包干,进行全天候巡查;爱卫办建立台账后报经济发展办备案。

责任领导:宋朝峰  吴跃伟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八)严密监测污染变化情况和气象条件

24.环保中队、经济发展办实行24小时值班,要加强研判分析,每天至少一次会商,在预测将出现污染天气时,每天至少两次会商,值班人员随时发布研判指令;在预测将出现污染天气时,要按照提升一级的原则,提出预警建议。

责任领导:李绍伟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

25.根据预警建议,在全镇提前3天启动预警响应,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每日进行调度、通报。

责任领导:李绍伟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26.根据预警响应要求,按照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由分管副职进行调度,红色预警由镇长进行调度,确保不出现AQI500以上的爆表情况。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主要领导每周督查大气污染防治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周督查大气污染防治不少于3次;行业主管领导按照分工每周不少于2次研究、督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镇相关牵头单位和各行政村要将每一项管控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责任到人、责任到岗,12月2日明确人员到位。各项驻场监管人员要严格检查监督封土、停产、限产、禁运、禁行等执行情况,要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督查人员做好督查记录并签字。

(三)严格执法。镇环保、公安、规划、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工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政府关停决定、违法违规建设污染项目、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对无视政策和法律,实施暴力抗拒的,要依法打击处理。严格执行按日罚、累积罚,构成犯罪要将案件及相关人员移交给检察院、法院。通过严格执法,造出声势,形成震慑,着力营造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自觉守法的共治氛围。建立实施以查处案件数量和查处情况来判断工作落实情况,镇经济发展办统一汇总辖区内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四)强化督导。要实行24小时督查。经济发展办重点督导监管人员是不是在岗在位、尽责尽力。镇直单位主要督导企业各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五)强化调度。各牵头单位和各行政村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落实方案,完善各项监管台账,于12月3日中午12时前报镇经济发展办。12月4日起,各牵头单位和各行政村每天上午8时前,上报前一天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情况。

(六)严格追责。对本方案中明确的各项监管和督查要求,属地监管责任人未履职到位,发现1次全镇通报批评,发现2次实施问责;各行政村发现3次各类问题,对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发现5次以上各类问题,对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实施问责;镇牵头单位督查人员未履职到位,发现1次全镇通报批评,发现2次实施问责;镇牵头单位行业类问题发现3个,对主要领导全镇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行业类问题发现5个,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七)强化保障。镇财政所要做好镇相关单位执法、督查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