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245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贸易统计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04 | 发布日期:2017-12-0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10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4亿元,同比增长12.9%,总量及增速均居五县市第二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62.9亿元,增长19.1%。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较快增长
1-10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5亿元,同比增长38.3%。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59.4%,饮料类增长5.4%。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增长平稳
1-10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8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家具类增长43.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16.8%。
三、交通类商品增长缓慢
1-10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销售总额为14.53亿元,增速仅为3.3%,而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为3.0%。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6.2%。虽然缓慢但保持增长势头。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
1-10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8689.5万元,同比增长了54.2%。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5.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