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04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04发布日期:2017-12-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

2.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7(017)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资金28万元;

3.本次招标范围为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等,货物需求量如下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6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 13:00至16:30。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2016 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近 1 个月以来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资质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时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递送至公告规定的地点,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按要求递送,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5938725422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东200米大方商务3楼

邮编:450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58531990 1373386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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