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7-00167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7〕80号 | 成文日期:2017-11-28 | 发布日期:2017-12-05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定嵩山少林索道票价的请示》(登发改价管〔2017〕20号)收悉。
根据(登封)嵩山少林索道分公司实际情况,我局在你委成本审核基础上,结合全国同类索道价格,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登封)嵩山少林索道分公司索道票价单程70元/人次,往返120元/人次。
二、你委应对(登封)嵩山少林索道分公司加强价格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旅游相关价格政策及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索道票价、各种优惠措施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