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42/2018-0000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市场规范管理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市场,监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05 | 发布日期:2017-1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12月5日上午,荥阳市散煤办会同大气办、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城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市区商用煤使用开展全面检查,并对违规使用散煤的商户当场进行整改,收缴其违规使用的炉具、散煤。
针对检查中餐饮服务业违规使用散煤的突出现象,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散煤治理工作奖惩机制督查问责,杜绝餐饮服务业违规使用散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