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8日止(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请考生根据准考证号按以下时间现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可于26-28日提交申请):
12月18日:1741010100001----1741010101000
12月19日:1741010101001----1741010102000
12月20日:1741010102001----1741010103000
12月21日:1741010103001----1741010104000
12月22日:1741010104001----1741010105000
12月25日:1741010105001----1741010106000
12月26日:1741010106001----1741010107000
12月27日:1741010107001----1741010108000
12月28日:1741010108001----1741010108932
(二)地点: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兴华北街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可乘138路、49路、46路公交车到兴华北街陇海路站下车即到)。
二、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1:1复印,复印件清晰平整、不折叠)
(一)A类证书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有效期不到2018年5月的,请尽快办理新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有照片面在上方,有效期面在下方,居中复印)。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学历验证材料(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一是进行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二是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
持军队院校学历和疑难复杂学历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2份。
5、2017年司法考试信息采集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网上报名时同一底片大2寸(不含白边46mm×32mm)蓝底彩色照片5张。
(二)在我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C类证考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资格申请相关事宜。
(三)证书类型升级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资格。
2、证书类型升级人员在本次申请资格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已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2018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将于2018年6月底在市司法局网站公告。
四、要求
(一)现场资格申请时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二)现场资格申请时提交审验的身份证、毕业证等所有原件须留下,待省厅审验后退回本人。原件退回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市司法局网站关于领取原件的公告。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联系电话:0371-67651166。
郑州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