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林业局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活动

索 引 号:005291484/2017-00113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林业/业务信息/湿地保护
发布机构:荥阳市林业局关 键 词:林业,业务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07发布日期:2017-12-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林业局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活动

 

荥阳市林业局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活动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我市有黄河、索河、汜河、枯河等河流湿地,也有丁店水库、三仙庙水库、楚楼水库、河王水库、唐岗水库等湖泊湿地,每年经我市湿地迁徙、栖息、越冬的候鸟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黑鹳、大小天鹅、鸬鹚、赤麻鸭、鹗等,也有常年在我市湿地栖息繁殖的白鹭、苍鹭等共计50多种鸟类,湿地植物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湿地资源十分丰富。《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15年7月30日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
        10月30日上午,荥阳市林业局在荥阳市人民广场举行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活动,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陈华强做重要讲话,并宣布了荥阳市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活动正式启动。全市15个乡镇办事处负责林业工作主抓副职及农办主任、林站站长参加了会议。
        陈华强副书记在大会上指出,遵循生态优先、全面保护、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设保护湿地,准确理解和把握《湿地保护条例》的精神实质及主要内容,大力推动该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湿地保护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是我市湿地工作开展的中心及重点工作。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湿地保护的责任感。要从全局的高度,从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条例的主要规定,动员和引导群众切实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湿地保护管理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要注重湿地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重点是在我市各大水库、河流、人工湿地周边以及黄河滩区及沿线各村群众和生产经营户中进行宣传,让湿地及其周边地区群众认识到湿地与其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呼吁和推广对自然生态保护有利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湿地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市人为破坏湿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已严重干扰了湿地保护工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检查,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擅自开垦围垦湿地、乱采乱挖、违规占用湿地等违法行为发生。要大力宣传《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和违法案件查处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约束能力。
活动现场,发放《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资料1000份,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500份。

信息来源:荥阳市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荥阳市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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